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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海事局关于船舶能耗数据和碳强度管理办法的规定(自 2022 年 12 月 22 日起生效,有效期 5 年)
有船舶挂靠在中国港口的会员请注意,自 2022 年 12 月 22 日起,需按照《船舶能效管理计划》(SEEMP) 的要求记录能耗数据。
中国海事局 (MSA) 发布的新 规定 适用于 400 总吨及以上中国籍船舶及进出中国港口的外国籍船舶,但 军事船舶、渔业船舶和体育运动船艇除外。
该规定的有效期为五 (5) 年,全国船舶能耗数据的统计、分析和验证工作由上海海事局负责。
BIMCO 提供了该规定的英文翻译版本。附于下方,仅供会员参考。
此外,对部分重点内容进行了总结,如下所述:
- 根据《船舶能耗数据和碳强度管理办法》第 2 条,此办法适用于 400 总吨及以上中国籍船舶及进出中国港口的外国籍船舶。
- 第 5 条规定,船舶必须按照《船舶能效管理计划》的要求,在船舶日志或其他相关文件上记录船舶能耗数据。船舶记录需要保存至少两 (2) 年。
- 第 7 条规定,船舶在办理出口岸手续或出港报告时,需向海事局报告上一航次的船舶能耗数据。
- 第 11 条规定,中国籍船舶应当符合《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》中船舶能效指数的相关要求,并取得《国际能效证书》。
- 第 21 条规定,船舶未按规定报告船舶能耗数据的,应当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予以处理。目前,若违反此类规定,罚款通常在 2000 元左右,但这一定会大幅增加。
- 第 21 条还规定,如果发现船舶报告错误的能耗数据,海事局将督促船舶在接到通知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重新报送正确数据。
类别: Loss Prevention, Pollution